贵州省特种作业证真伪如何查询,特种作业证个人信息查询手机怎么查

贵州省特种作业证真伪如何查询



1、贵州省特种作业证真伪如何查询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1本证书,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备案制度所颁发的证书,可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安监局备案注册;

2、查询证书真伪,可登陆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点击特种作业证件查询。再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操作证号其中之1后查询即可。

特种作业证个人信息查询手机怎么查



2、特种作业证个人信息查询手机怎么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微信小程序查询。 特种作业证个人信息用手机查询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微信小程序查询,点击服务、查询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输入需要查询的身份证件号和姓名等就可以了。 特种作业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统1式样、标准及编号的执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北京市特种作业证在哪里查询



3、北京市特种作业证在哪里查询

1、百度的搜索“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平台”进入服务大厅。

3、点击首页下边查询服务。

4、选择“查询服务”页面。

5、选择“特种作业证书查询”。

6、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操作证号其中两项点击查询即可。

特种作业证国网查询



4、特种作业证国网查询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修正)》 [1] 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1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甘肃安监局特种作业证查询怎么查?



5、甘肃安监局特种作业证查询怎么查?

甘肃省特种作业证是归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因此证件查询要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下面介绍步骤: 1,进入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可直接点击此链接进入网页链接,也可以百度搜索“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入。

怎么查询特种作业证



6、怎么查询特种作业证

可登陆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该系统为国家应急部官方查询平台,按照国家应急部统1部署和要求,各省、地市安监部门统1将特种作业人员信息上传至该系统平台,各省、地市安监部门所发特种作业操作证都可在该平台查询。

1、在查询界面输入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姓名

2、点击查询,会弹出页面显示查询结果 扩展资料法律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1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1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1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